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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管理条例2016)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的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

社会团体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管理条例2016)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的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住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此外,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登记成立社会团体时,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下载成立登记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填写完整后现场提交至行政审批中心综合窗口进行受理受理材料包括:①验资报告;②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即行政许可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理事基本情况,会员情况表,办公住所情况,章程草案,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办理人员);④场地使用权佐证材料(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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