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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评估(专利评估机构)

1、影响专利权价值评估的主要因素 “ 专利权”与“专利申请” 一般情况下,只要专利申请人提供了符合专利法相关

专利评估(专利评估机构)

 

1、影响专利权价值评估的主要因素 “ 专利权”与“专利申请” 一般情况下,只要专利申请人提供了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的申请文件,尽管申请文件也还存在有一些缺陷,但不会影响专利局在申请日当天接收这个申请并给予申请 人一个专利申请号。

值得注意的是:该申请号码与日后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号码数字部分完全相同但其评估价值含义却十分不同专利局初步接受了专利申请,并 不意味该专利在今后就会被批准授权当然专利申请的权利也是一种“价值有限”的财产权,专利所有人可以将专利申请权连同专利申请号转让给他人。

但是专利申 请具有被批准和被驳回或视为撤回的多种可能性,它们之间的价值状态十分不同评估时要首先了解清楚,该专利是“已申请专利”还是“已获得专利权的专利”, 切不可以见到专利申请号后就以为该专利一定可以获得专利权。

 “专利权”的有效性中国“专利法”是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 用一部法律来进行管理的三种专利权的授予程序大相径庭一般地说被授予的发明专利权形式上与国外的发明专利权(Patent)相当但被授予的实用新型 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则不经过实质性审查,其权利的效力有限。

对于这两种专利,一般可以认为是“授权”并不是“确认权”因为该“授权”极有可能在日后的侵权 和纠纷中被他人“反诉无效”而被确认为专利权无效,因而权利也被法律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对于国外的专利 权一定要看其是否在中国也被授予了中国专利权,如果没有,则没有评估价值。

有一种情况是企业在执行国际标准时,该标准的附属条文中有使用某项在中国没有授 权的专利技术的,企业可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来考虑该专利的价值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企业利用国外专利技术在中国生产产品,该专利技术在中国没有被授予专 利权,但该企业需要将该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出口销售到有该项专利权保护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在中国使用该专利就要考虑其专利价值了。

  “ 专利权人”的合法性专利权人是否具有法律上认可的权利支配资格,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判断一是评估时专利权人是否还是权利的所有人由于专利在授权后,出 现在专利证书上的权利所有人可以在一定法律程序下变更,这就出现了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单位或个人并不一定是真正的专利权人的情况。

要想确定现行权利的所有 人,应该查询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该簿记载了与专利权有关方面的个部信息,任何人希望了解与该专利权的有关方面的信息和法律状态,都可以请求专利局出具专 利登记簿副本,这样就可以方便地查到现时的专利权所有人。

另一方面,在专利局授予的专利中,有一种专利类型是在他人专利基础上改进的专利一般行业上习惯 称为前者是“基础专利”,后者是“从属专利”批准这种专利的主要原因是: “从属专利”一般是一项比现有专利技术领先的“一种技术方案”。

尽管它被授予专利权,但是在实施时,需要在原来专利“基础专利”的基础上进行由于原来授 权的专利(基础专利)尚在合法的保护期中,并没有失效,因而对于后者来说,不能与前者分割开来单独实施这样就有可能使专利权人无意之间拿了别人的专利权 (基础专利)作价转让,往往不易被自己查证,同时也不容易被接受专利转让的他方查证。

在评估这类专利时,需要该技术领域的人员查看一下该专利的权利要求 书,这样就可基本了解清楚“从属专利”的状态由于该专利权的使用受制于“基础专利”,因而评估时需要注意这一使用状态对市场的影响作用  “ 专利年费”的记录三种专利权要维持下去的一个重要法律保证是按时交纳专利年费。

专利的年费是累进制的我国目前的规定是:发明专利的年费,最高可达每年8 000元(第16-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最高可达每年2000元(第9-10年)漏缴年费的专利,其专利权可能导致被撤消。

虽然法律 规定有恢复被撤消专利权的程序,但需要一定的条件和更多的费用恢复专利权操作起来也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在评估一项漏缴年费的专利时,一定要看其能否能恢 复,一旦恢复不了,这种专利权的价值就大打折扣了此案例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了漏缴专利年费的严重性。

专利权的保护 期三种专利权的保护期专利法都有明确规定: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于专利的保护期不可能续展或延长,对于即 将到期的专利权的价值评估,只能采取“折旧价格”来评估。

不应该考虑前期的专利申请、开发研制、年费等成本诸因素专利权的诉讼对专利权经过侵权和无效等 法律诉讼程序后,其权利仍然全部有效的专利,它们的价值相对来说要高一些还有一种情况是专利权的部分被宣告无效,这就需要分析研究一下被无效的权利要求 是主权项,还是附属权项。

若是前者,则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会大大缩小一般情况下,专利局对部分被宣告无效的专利并不重新出版专利说明书和换发专利证书,评 估时可以通过查阅专利局每周三定期出版发行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公报的“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审查结论公告”专栏来查证。

所以在评估此类专利时一定要 注意到这一点总之,对于正处在侵权和无效宣告等法律诉讼中的专利,应在法律认定专利权利后再作评估如若评估也应考虑到因诉讼结果而产生的风险影响因素  2、确定专利权价值的影响因素  

考虑以上六个方面的因素之后,在具体确定专利权的价值时,主要看以下几点: 专利的市场应用使用专利后,给权利所有人带来的利润大小,这是最主要的价值计算因素之一如利润确定在某一个范围内,则评估时,应考虑价值在低利润的界限 内为好,因为在实施专利技术时还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其它因素。

所谓“高投人,高产出”在评估专利权的价值规律时并不实用专利权人将自己的前期费用和开发成 本都列人价值之中,无任何意义如果专利技术设计的产品毫无市场份额,则其专利基本无价值以上的行政文件对于进行专利权的价值评估都有很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作用。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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