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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事件(校园暴力事件处理方法)

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

校园暴力事件(校园暴力事件处理方法)

 

政法微博周榜 本期(9月4日-9月10日),公安系统总榜前五名分别是“@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平安武汉”“@深圳交警”“@警民直通车-上海”和“@江宁公安在线”“@山东高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治当涂”和“@中国长安网”分别取得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和政法委系统微博排行榜的第一名。

“@湖南高速警察”:创新宣传形式,警界刮起“嘻哈风”9月8日,“@湖南高速警察”在微博发布的一段原创视频《高警也嘻哈》,收获了业内同行和微博网民的大量转发、评论,传播范围甚广视频中,湖南高速警察们以“嘻哈”的形式向民众科普了多项高速违法行为,包括无证驾驶、向道路上抛洒物品、超速等。

“@湖南高速警察”别出心裁,结合时下热点,以民众感兴趣的形式推广视频科普,不仅能使科普内容更加通俗易懂,还能使其更具传播性,让更多的网民了解高速违法内容,有效促进高速行车安全。

教育、法制齐出手,重拳出击反霸凌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受害者常受到心理和生理的双重伤害,但因涉案人员多为未成年,多数行政处罚也因被执行人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而不执行,相关部门也难以采取有效的惩戒措施。

9月4日,《法制晚报》一则“14名女学生皆因校园欺凌被判刑”的报道引爆网络“未成年获刑”这一打破人们常规认知的处罚,让人们重新注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性,“@中国长安网”、“@沧州普法办公室”等政法大V相继转载,激起网上对校园欺凌案件处罚的热议。

而文中介绍到的“运河启航计划”则为校园欺凌事件的后续处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当前我国对“校园欺凌”的治理主要采取事前预防的教育模式每次发生欺凌事件后,各政法微博都会放出“最全防范手册”,教导孩子和家长如何正确地面对和防范校园欺凌;并不定期组织宣讲活动:6月,“@昭检正义”为当地中学组织“拒绝毒品、反校园欺凌”的专场法治讲座;8月,“@上海长宁法院”青年干警自发组成“反校园欺凌”宣讲小分队,先后到十多个学校和社区开展专题宣传……此次14名女学生皆因校园欺凌被判刑,打破了人们的认知,也给予校园欺凌事件一剂猛药,是对校园欺凌事件的有力回击。

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防控校园欺凌的法律,但相关的政策法规正在逐步完善2016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第一次对校园欺凌做了界定;11月,国家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强调以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向校园暴力“亮剑”。

此次,法院以强制侮辱罪判罚,将校园霸凌者判刑,并进行军训改造,目的在于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正如《中国教育报》中的评论:面对未成年人的恶心校园欺凌事件,虽不能轻言“乱世用重典”,也绝对不能被部分不良青少年视为“纵容”,以致肆意妄为。

一公安系统双微排行榜

二法院系统双微排行榜

三检察院系统双微排行榜

四司法行政系统双微排行榜

五政法委系统双微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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