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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涌案(刘涌案例的法律分析论文)

田文昌律师在文章中讲述了职业生涯中的亲身经历,透过他的讲述,可以管窥中国法制建设进程中,曾经的激荡与无奈,也激励着后来者,肩负使命,为推动中国法治进步而努力。

刘涌案(刘涌案例的法律分析论文)

 

编者按:2019年是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北京市律师协会评选出“40年40人”北京律师行业的代表人物,田文昌律师入选其中此文首发于北京律师协会编辑的纪念北京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年文集《40年40人 讲述律师故事》。

田文昌律师在文章中讲述了职业生涯中的亲身经历,透过他的讲述,可以管窥中国法制建设进程中,曾经的激荡与无奈,也激励着后来者,肩负使命,为推动中国法治进步而努力本文作者

田文昌感触一:我曾经两次做好了以身殉职的准备一次是控告天津大邱庄禹作敏,险些被恶势力所害90年代初期,当时我还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做兼职律师时,接手了一件险些丢命的案子,就是控告天津市大邱庄党支部书记禹作敏案。

当时,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被称为“中国第一村”,其党支部书记禹作敏是中国农村改革开放最具影响力的典型人物一天夜里,一个叫刘金会的人突然跑到我的家中,声泪俱下地控诉其父刘玉田被禹作敏派九个打手殴打致死和全家老小被残酷迫害的暴行。

刘金会被禹作敏在村里私自关押了几个月,头上被打出个大窟窿他是乘人不备逃出魔窟来到北京的,后经朋友介绍找到了我虽然知道个中险恶,但我无法放弃绝境中的刘金会、忍不下内心的愤怒,还是接下了此案我帮助他一边调查取证,一边向天津的公安、检察、人大、政法委等机关及新闻媒体递交材料、提出控告,持续了三年之久。

由于这些做法触痛了禹作敏,其发出了追杀刘金会的死命令,出动了40多辆汽车、100多号人马在京津两地搜捕围堵,明令:“死的活的都要”当时刘金会就藏在我家北太平庄中国政法大学宿舍对面的总参测绘局招待所,而且我已被人跟踪。

到天津收集证据,找证人接头时,都是事前约定好接头地点和暗号,场景犹如搞地下工作到天津市公安局和检察院递交控告材料时,公安局和检察院的领导一再警示我:千万要注意人身安全,到天津来不要乘坐公共汽车和步行,一定要打出租车直奔机关,否则无法保证我的安全。

因为禹作敏当时是无人敢惹的风云人物,连公安局长甚至天津有关领导约见都被拒之门外在此期间,在北京我与禹家势力还有过几次遭遇,幸好蒙混过关与此同时,禹作敏还不断上报和散发各种材料,说我控告他是别有用心,目的是为了诋毁大邱庄这个农村改革的典型,是出于破坏中国改革开放的险恶政治目的。

在这种生命风险与政治风险的双重压力下,我的家人也受到威胁我知道自己是在铤而走险却又欲罢不忍,只好做了最坏的准备我告诉家人和朋友,“如果我一旦遭遇不测或失踪,一定是被禹作敏所害”幸运的是,三年苦斗,我躲过了一劫。

而禹作敏在多行不义之后,终于受到了法律制裁另一次是替刘涌辩护,受到了来自体制内的威胁2003年办结的沈阳市黑社会老大刘涌案,是我职业生涯中遭受巨大风险的第二次经历刘涌案是刑讯逼供极为典型的案件,我以辩护律师的名义正式向公安部上报了控告材料以后,受到高度重视。

后来,周永康接任公安部长,立即把调查办案机关的矛头调转向了律师于是,各种警告、威胁、圈套接踵而来刘涌案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最高法提审又改回死刑以后,对我的压力则是官方调查和舆论威胁双面夹击一方面,公安机关曾两次写报告给当时的中央政法委罗干书记,指控我“蓄意干扰司法审判活动,狼子野心可见,用心何其毒也”,强烈要求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极大的舆论压力直接威胁到我的家人和事务所,每天会接到社会上一系列威胁、谩骂的各种电话,连律师事务所也不得安宁。

这样的压力比办禹作敏案时的压力更大我对家人、同事和朋友说:“如果我死了,无论是意外还是在看守所里,肯定不是自杀”幸运的是,当时司法部的张福森部长指示司法部律师司和全国律协进行深入细致、客观公正的调查研究之后,旗帜鲜明地肯定了我的工作,并上报有关部门。

我又躲过了一劫结案后,承办法官向我问候,沈阳市检察院还请我去做了一场讲座前后两个敏感案件,相隔十年前者使我被奉为天使,成了正义的化身;后者又使我沦为魔鬼,成了邪恶的代表前者的威胁来自于恶势力,后者的威胁来自于官方。

在两次涉险时,我都做好了殉职的准备但值得自慰的是,我反而坚定了对法治的信念我曾经准备去赴死,有过了赴死的经历。但我却受到了生命的眷顾,置于死地而后生。此生足矣!

《40年40人,讲述律师故事》书籍封面及田文昌律师感触二:我只该记得那些我没有救成的人前些年我看过一部电影,主人公有一句话永远留在了我的记忆中影片中,一个功劳卓著的美国海上救生员,在他刚刚宣告退休时,主动帮助他的徒弟去完成一次重大的海上营救,却在营救中不幸牺牲。

临终前他的徒弟问他:“你有那么多感人的事迹,你记不记得你一生中救过多少人?”而他却对徒弟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我救成过多少人,而只记得我没救成多少人”在师徒二人这段简短的对话中,我顿时感受到了一种心灵的震撼!这一句再朴实不过的肺腑之言,使我永远不能忘怀!。

作为律师,我们时常会津津乐道地炫耀自己“过关斩将”的成功案例,而很少去反思那些“走麦城”的经历其实,对于那些经过自己的辩护而当事人却依旧蒙冤的案件,才是我们应当留在心中抹不掉的记忆而这些记忆,正是促使我们反省,激励我们前进的动力。

这些年来,这位海上救生员的话语就像座右铭一样随时浮现在我的记忆中。我不断告诫自己:作为律师,我只该记得那些我没有救成的人。

田文昌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1995年创办京都律师事务所,以擅长办理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而著称,曾经代理天津大邱庄被害人控告禹作敏案、沈阳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杨斌合同诈骗案、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受贿案、吴英集资诈骗案、黄光裕非法经营案、颜立燕合同诈骗与挪用资金案等国内外影响重大的案件。

田文昌律师被誉为"学者型律师",曾出版《刑罚目的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律师建议稿与论证》《律师与法治》《控·辩·审三人谈》《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田文昌谈律师》《与法治同行:田文昌论文选集》等著作,并发表论文数百万字。

京都20周年庆-首部反映中国律师执业精神的大片《我们》本文转载自京都律师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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