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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没想到李瑞雪(李瑞雪律师)

欢迎参阅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委员会为您呈现的《周泰刑事通讯》2022年第四期。

万万没想到李瑞雪(李瑞雪律师)

 

尊敬的各位客户、同仁:欢迎参阅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委员会为您呈现的《周泰刑事通讯》2022年第四期(总第九期),本期通讯主要内容包括:☛业务动态介绍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自2022年10月份以来的刑事工作动态,包括周泰律师正在办理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取得的良好成果及周泰律师参与各类刑事法律活动的工作动态。

☛周泰研究介绍周泰刑事律师最新研究成果☛新规速递介绍近期出台的刑事法律法规等☛周泰观察介绍“两高”公布的典型案例及近期刑事热点问题或事件☛周泰律师(刑事)介绍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委员会律师01业务动态

01本所承办的解某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一案,当事人被指控骗取某某银行保理贷款共计8900万元,至案发时,尚欠4000余万元贷款本金逾期未还经过辩护人积极取证、举证、与办案机关沟通,一审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决解某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并将本案与前案做数罪并罚处理,判决后的剩余待执行刑期仅八个月。

02本所承办的敖某被控敲诈勒索一案,已于近日一审宣判辩护律师提出,敖某通过自媒体发布文章,后经企业主动联系,达成宣传协议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部分采纳了上述意见,认定八起指控事实中,四起不构成犯罪,犯罪数额从58万元降至34万元,量刑从检察院建议的十一年降至八年。

辩护效果明显03本所承办的陈某某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一案,已于近日一审宣判辩护律师提出借款后使用资金的行为,不构成“自洗钱”;吸收存款金额方面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部分采纳了上述意见,认定洗钱罪的指控不成立,并基于自首情节,对陈某某减轻处罚,非吸罪量刑降至十年以下。

取得了良好辩护效果04本所承办的缪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经辩护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反复查阅资料,多次会见当事人,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充分发表法律意见,当事人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并且公安机关明确告知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05本所承办的王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经辩护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反复查阅资料,多次会见当事人,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充分发表法律意见,当事人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并且公安机关明确告知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06本所承办的某某涉嫌逃税罪一案,经辩护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反复查阅资料,多次会见当事人,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充分发表法律意见,当事人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为案件的下一步辩护打下良好的基础07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共同打造的“双师同堂”2022年秋季刑事辩护实务精品课顺利收官。

该课程通过使用真实案例,围绕模拟法庭实训进行点评,针对性地结合案例展开深入分析和讲解授课教师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计划、肖中华两位教授和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王兆峰博士领衔的资深刑辩团队▶原文链接0810月25日,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业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侯爱文律师、周泰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何宝明、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秦圣卓律师、李瑞雪律师受邀参加“周泰·焦点”第八期——聚焦《取保候审》新规,作了精彩分享。

▶原文链接0911月5日,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受邀参加《注释刑法全书》首发式暨研讨会,就品读《注释刑法全书》一书做了精彩分享▶原文链接1011月6日,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受邀参加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第十六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就“新时代刑事辩护:挑战与展望”这一主题作了精彩分享。

1111月8日,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受邀参加“周泰·书声”的录制,与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周泰研究院联合院长江溯等多名专家学者共同品读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杜宇教授独著的《类型思维与刑法方法》▶原文链接

1211月10日,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了“中日公诉制度交流研讨会”本次活动荣幸邀请到了日本国驻华大使馆一秘西村翔太先生作为主讲嘉宾,以及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作为学术点评嘉宾本次研讨会由周泰律所秦圣卓律师担任主持,律所主任王兆峰博士、周泰研究院两位高级研究员曹莉和何宝明作为律所代表发言。

此外,日本国驻华大使馆覃月菱女士和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李子龙老师担任了本次研讨会的翻译▶原文链接1311月21日上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助理院长陆静斐老师带领2022年《财经》杂志奖学金项目的同学一行来访周泰律所。

律所主任王兆峰博士为同学们讲授了一节有关辩护人价值和法律思想的精彩课程,并和大家进行了深入交流▶原文链接1412月1日,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张缙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李晓南律师、王星蕾律师受邀参加“周泰·焦点”第九期——解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作了精彩分享。

▶原文链接1512月15日,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权益合伙人/业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侯爱文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陈鑫、周泰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何宝明、周泰律所秦圣卓律师受邀参加“周泰·焦点”第十期——聚焦“刑事辩护全覆盖”,作了精彩分享。

▶原文链接1612月24日,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学术年会暨“新型犯罪治理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陈鑫律师参与了圆桌讨论,北京周泰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永奎在学术研讨环节作专题报告。

▶原文链接1712月29日,周泰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何宝明受邀参加“周泰·书声”的录制,与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周泰研究院联合院长江溯等多名专家学者共同品读由喻海松博士的《网络犯罪二十讲》▶原文链接1812月31日,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业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侯爱文律师受邀参加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2022年年会,在“认罪认罚从宽的实践与理论探讨”这一单元做了题为“如何把握认罪认罚具结时机实现罪轻及无罪效果”的精彩发言。

▶原文链接02周泰研究《刑辩律师伦理形象及其建设》本文针对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第十六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主题——“新时代刑事辩护:挑战与展望”进行了解读分析▶原文链接

《刑事律师必须掌握的职务侵占罪无罪裁判要旨及17个有效无罪辩点 | 职务犯罪判与辩系列(五)》本文系职务犯罪判与辩系列文之五,聚焦于挪用公款罪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以来,职务犯罪的无罪辩护难度相较于其他犯罪进一步加大。

在此背景之下,本文对近五年职务犯罪无罪案例进行了系列研究,总结司法实务中的无罪裁判要旨和辩护要点,目的在于为各位律师同仁办理相关案件提供参考▶原文链接《被罚58万!“巴黎贝甜”冤吗?》“周泰·焦点”第七期——“巴黎贝甜不甜”在线下成功举办。

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赵宏教授对该事件的争议焦点及社会影响进行深入解析与谈人还有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周泰研究院联合院长江溯、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古灯晖、律师李晓南、律师高洁本文为圆桌论坛环节发言,整理刊发以飨读者。

▶原文链接《新规出台,聚焦“取保候审”新旧变化》“周泰·焦点”第八期——聚焦“取保候审”新规在线下成功举办邀请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程雷教授对该新规的亮点及深刻内涵进行解读。

与谈人还有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周泰研究院联合院长江溯、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业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侯爱文、周泰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何宝明、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圣卓、李瑞雪本文为圆桌论坛环节发言,整理刊发以飨读者。

▶原文链接《事关每一个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要点梳理和解读》“周泰·焦点”第九期——解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在线下成功举办邀请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法学院教授林维对该立法的亮点及深刻内涵进行解读。

与谈人还有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周泰研究院联合院长江溯、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缙、律师李晓南、王星蕾本文为圆桌论坛环节发言,整理刊发以飨读者▶原文链接《再接再厉:刑事辩护全覆盖对于律师业的新机与要求》

“周泰·焦点”第十期——聚焦“刑事辩护全覆盖”在线下成功举办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吴宏耀教授对该立法的亮点及深刻内涵进行解读与谈人还有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周泰研究院联合院长江溯、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权益合伙人/业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侯爱文、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陈鑫、周泰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何宝明、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圣卓。

本文为圆桌论坛环节发言,整理刊发以飨读者▶原文链接03新规速递《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2022年1月1日起,法律援助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事业进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法律援助法对扩大通知辩护范围、发挥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作用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提供了依据为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司法保障,202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就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提出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为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明确合议庭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6日发布《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为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净化校园环境,保护未成年人,根据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法司法实践反映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制定了《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于2022年11月10日公布,自2022年11月15日起施行。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为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2月15日公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22年12月19日起施行。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近年来,检察机关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办案质量不断提高,落实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决策部署的成效正在彰显。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2月9日印发《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以“遏源”“断流”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依法精准有力惩治行贿犯罪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04周泰观察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的指导作用,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总结以往司法办案的经验做法基础上,于2022年12月15日发布6件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杨某锵等重大责任事故、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行贿案,李某、王某华、焦某东等强令违章冒险作业、重大责任事故案,江苏天某安全技术公司、柏某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高某海等危险作业案,李某远危险作业案,赵某宽、赵某龙危险作业不起诉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3批指导性案例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3批共3件指导性案例,分别是指导性案例186号《龚品文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指导性案例187号《吴强等敲诈勒索、抢劫、故意伤害案》以及指导性案例188号《史广振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指导性案例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分别为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以及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检察机关惩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第二批)2022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检察机关惩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包括汪某、唐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刘某平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陈某等人诈骗案;房某亮诈骗案;张某诈骗案;杨某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老年人保健品市场乱象行政公益诉讼案。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最高检发布4件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件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包括张某山等32人非法采矿、马某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吴某斌、李某军等非法采矿、行贿案;符某良等12人非法采矿案;邬某存、任某涉嫌非法采矿不起诉案。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最高检发布第三批检察机关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典型案例11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批检察机关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典型案例包括某服饰公司申请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案、某商贸公司申请撤案监督案、某丝绸公司申请不立案监督案、石某申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相某等申请民事支持起诉小微企业和解案等五个案件。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11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检察机关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分别是浙江张某锋贩卖毒品案;天津孟某、苏某飞贩卖毒品、洗钱案;陕西万某走私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江苏王某涛、董某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四川代某林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最高检发布5件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1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包括解某某、辛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李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谢某、李某甲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陈某甲、于某、陈某乙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韦某、吴某甲、吴某乙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该批典型案例涵盖了对公民征信信息、生物识别信息、行踪轨迹信息、健康生理信息等不同类型个人信息的全面保护,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政策导向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最高检发布4件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件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典型案例,包括汤某甲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洪某都等人敲诈勒索案;袁某厚等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案;赵某等人寻衅滋事案该批典型案例聚焦当前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情形,涉及群众反映强烈、被害人群体广泛的网络“套路贷”、网络舆情敲诈、网络裸聊敲诈、网络“软暴力”催收等信息网络重点犯罪领域,有较强的代表性、典型性。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第二批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第二批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包括浙江桐乡“3.03”电信网络诈骗案;湖北咸宁“3.03”电信网络诈骗案;四川南充“4.01”电信网络诈骗案,全力缉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头目和骨干,切实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公安部网站05周泰律师(刑事)

王兆峰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邮箱:ztbrand@zhoutailaw.com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擅长重大复杂经济纠纷诉讼及仲裁、刑事疑难案件的办理,主办了国内多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及刑民交叉案件,在社会上享有广泛盛誉。

在其代理的一系列重大案件中,客户的人身权益和经济利益都争取到了较为满意的维护现任全国律协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副所长,ALB2015年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入围钱伯斯2022年大中华区内地诉讼律师榜单。

陈 明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业务管理中心主任邮箱:ztbrand@zhoutailaw.com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曾在检察机关、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工作具有多年处理重大复杂经济纠纷、公司股权纠纷及刑民交叉、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经验。

曾经或正在为多家跨国公司、大型国有企业、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诉讼法律服务;曾主办或参与办理过多起国内较有影响力的诉讼案件曾为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全国律协等多个部门几十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提供意见或建议。

侯爱文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业务管理中心副主任邮箱:ztbrand@zhoutailaw.com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央民族大学法学学士曾于检察系统工作,有十年以上的公诉方工作经验全面掌握司法机关各类案件办理思维以及审查重点,擅长刑事合规检查及应对、刑事辩护等。

多次担任厅局级干部、大型国有企业负责人私营企业经营者犯罪案件辩护人;为多家企业进行刑事合规建设,有效提供事前防范机制,减少企业法律风险

彭文昌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案件管理中心主任邮箱:ztbrand@zhoutailaw.com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曾在检察机关工作十三年,对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刑事政策、法律适用问题有全方位的研究与了解。

执业以来先后办理领导干部、企业高管等贪污、受贿、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重大责任事故、非法占用农用地以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系列重大复杂案件擅长为企业经营者及高管提供法律服务,处理重大公司法律事务;为企业提供合规审查、规划与应对等一系列合规建设服务,建设风险防控体系。

陈 鑫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邮箱:ztbrand@zhoutailaw.com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先后任职于检察机关、政府机关、大型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德恒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曾任某检察院公诉处负责人,北京市十佳公诉人。

十五年法律相关从业经验,专注企业及个人刑事法律风险合规、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案件办理 擅长处理企业及个人重大疑难复杂事项,提供全方位法律解决方案,曾经或正在为多家央企、大型民企、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提供法律服务,主办或参与办理多起官员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重大涉黑涉恶犯罪及刑民交叉案件。

张缙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邮箱:ztbrand@zhoutailaw.com张缙律师为北京大学刑法学硕士毕业后曾任职于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刑事领域的争议解决;曾办理多起国内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

聂笑阳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邮箱:ztbrand@zhoutailaw.com荷兰莱顿大学国际刑法高阶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公法硕士具有多年国际刑事诉讼、中国国内刑事诉讼的实务经验曾在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担任民主柬埔寨前高级领导人农谢的辩护团队法律顾问,并曾在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欧洲人权法院工作、实习。

擅长处理复杂刑事诉讼案件和涉外刑事诉讼业务,能熟练使用中英双语提供法律服务

李晓南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邮箱:ztbrand@zhoutailaw.com燕山大学法学学士、诉讼法学硕士曾办理多起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诈骗、走私、开设赌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民刑交叉案件;曾常年为保利地产、首开地产、中铁物轨道集团、梦想加公司、未来科学城公司、利德曼公司、西北金控、保利物业、首开物业、世茂物业、未来科学城物业等公司提供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

秦圣卓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邮箱:ztbrand@zhoutailaw.com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曾长期在司法机关工作,在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庭审等环节均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

加入周泰以来,为政府机关、大型国企、科技型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曾服务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山东省某市政府、某大型矿产资源型国企、某大型科技企业担任本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顾问,包括但不限于:长春长生疫苗案,张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重罪改轻罪,大幅降低刑期和罚金),某大型科技企业高管侵犯商业秘密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江苏省某市市长唐某某贪污、受贿案,某省政府副秘书长梁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吕某某涉嫌诈骗案,郦某某故意伤害案,廖某某合同诈骗案申诉,侯某某强奸案申诉。

李瑞雪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邮箱:ztbrand@zhoutailaw.com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刑法学硕士。参与、协助办理多起刑事案件。

王星蕾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邮箱:ztbrand@zhoutailaw.com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英语双学士。参与办理过多起刑事争议案件。

周芳洁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邮箱:ztbrand@zhoutailaw.com西南政法大学法学、英语双学士,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硕士,参与办理刑事案件;参与商事犯罪治理形势与挑战、洗钱罪变革研究、《中国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犯罪问题研究白皮书2021》等多个课题。

徐嘉欣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邮箱:ztbrand@zhoutailaw.com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参与、协助办理大量刑事案件。

杨含青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邮箱:ztbrand@zhoutailaw.com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诉讼法学硕士。参与、协助办理多起刑事案件。

籍蕾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邮箱:ztbrand@zhoutailaw.com厦门大学法学、哲学双学士,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参与、协助办理多起刑事案件。

蔡诗涵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邮箱:ztbrand@zhoutailaw.com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参与、协助办理多起刑事案件及企业刑事合规法律服务。

王晓彤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邮箱:zt@zhoutailaw.com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参与、协助办理多起刑事案件。

刘昭怡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邮箱:ztbrand@zhoutailaw.com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硕士。参与、协助办理大量民商事争议解决案件、刑事案件及非诉讼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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