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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成长基金(成长基金保险)

一边是优秀的教育资源和昂贵的教育开支,一边是绝大多数新晋父母每年可积攒的盈余有限,夹在两难中的你,对于儿女的成长基金,准备选择哪种攒钱方案?

速看成长基金(成长基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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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许先生和太太终于喜得麟儿伴随着儿子豆豆的出生和成长,许先生夫妇在幸福之余,也遇到了一些纠结的事情,其中最重要的事项之一就是该以何种形式储备豆豆未来的成长基金许先生的方案是每年固定一笔钱用于投资理财,积少成多。

收益当然越高越好,但许先生也清楚,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的,追求高收益的同时必然伴生着高风险,这笔钱的目的是用于豆豆将来的成长教育基金,所以他对投资收益率的要求是只要能跑赢通胀就可以了许太太则持续看好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她想找个二线城市贷款买房,每年还贷,将来孩子需要出国读书的时候把房子卖掉。

如果中国未来仍能维持过去十几年的高速增长,这笔钱别说出国留学,就算去月球都够了许氏夫妇的方案,孰优孰劣?一边是优秀的教育资源和昂贵的教育开支,一边是绝大多数新晋父母每年可积攒的盈余有限,夹在两难中的你,对于儿女的成长基金,准备选择哪种攒钱方案?本文与您一起分析一下,在孩子成年之前的漫长岁月中,父母积攒成长基金,会遇到哪些风险。

风险一:父母的婚变风险案例一:张太太从女儿出生后的第二年开始,每年定投20w购买某金融机构的固收产品,5年下来,连本带息一共攒了120w没想到在女儿六岁的时候,张先生出轨提出离婚,并且主张分割这笔夫妻共同财产。

张太太气愤异常,连女儿未来的教育基金都要分割,你还是不是人?!案例二,为了规避类似张太太的问题,王先生选择直接把这笔钱打到了儿子名下的银行卡上,这样,这笔钱就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万一婚姻出现裂痕,这笔钱就不必被分割了?万万没想到,孩子十岁时王先生和太太离婚,而孩子的抚养权判归了太太。

相应的,这笔钱也就改由前妻支配在孩子成年前漫长的岁月中,如果父母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这笔钱会不会受到影响?我们给孩子储存成长金教育金,目的就是专款专用,希望尽量不要受到大人婚变的影响,但是鉴于孩子尚未成年,这笔钱必然交由夫妻一方保管和支配,所以在实操中,就会发生下面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前面案例一,财产储存在父母名下,这毫无争议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张太太与丈夫离婚,这笔钱应该被依法分割。

第二种情况如前面案例二,财产储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其实就是给了子女的实际抚养人,在子女成年之前,这笔两人共同积攒的资金,完全由一个已经与自己离婚的人支配,你能接受吗?

风险二,父母的身故风险案例三,李先生为儿子小李积攒了一笔成长基金在孩子8岁时,李先生不幸身故,继承人是李先生的父亲、母亲、太太和儿子小李李太太虽然同意将这笔钱留给小李做未来的教育费用,但碍不住李父、李母仍在其他儿女的撺掇之下,分走了这笔钱的1/4。

(为什么李父,李母会分得1/4?参见前文《逆继承,法律外衣下的亲情杀手》)案例四,五年前,赵先生和太太一起在一个二线城市贷款买了套房子,按月还贷感谢前两年二三线城市的房价潮,这套房子涨了将近一倍但没想到的是,作为家庭收入主力的赵先生去年得了癌症,在耗费了巨额医疗费后,依旧回天无力,英年早逝。

赵太太工薪收入,养家之余,无力支撑房贷压力因为逾期还贷,银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子女成长基金最大的敌人来自父母的人生意外父母健康工作就是孩子最好的保障,但如果父母中途缺席,有会对成长基金有什么影响?通常情况下会伴生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前面案例三,成长基金作为遗产,被过世一方的其他继承人分割李家的情况非常具有普遍意义父母一方过世,虽然另一方仍想把这笔钱留给孩子专款专用,但由于过世一方的继承人除了配偶之外,还有他的父母作为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本意可能是疼爱自己的孙儿的,但碍不住这其中夹杂了其他子女的利益,极有可能会成为其他子女争夺财产的工具。

第二种情况如前面案例四,很多人认为,按揭供房就等于零存整取的理财受前些年高速增长的房地产市场所迷惑,这笔投资的年化收益实在太高但我们需要提醒您,按揭供房绝不等于零存整取,这是有本质区别的零存整取是您的个人行为,没有续期压力。

但按揭供房可不是,如遇变故还款困难,房子属于谁还真不好说

成长基金的本质是稳定收益的零存整取,长时间的积少成多最终汇成一笔专款专用的钱但因为它的投资周期长,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所以在子女成年之前的漫长岁月中,会与作为监护人的父母的人身变故紧密相连为了不使这笔满怀爱意和关切的成长基金的设立初衷落空,我们给您几个建议:。

建议一:专户储蓄,签订协议如果选择零存整取的方式,请一定使用一个专款专用的账户,并且夫妻双方签订协议之所以强调专户储蓄,为了将这笔钱跟其他家庭资产区别开来,方便我们通过法律协议的方式对其进行约定之所以强调签订协议,是为了规避父母的离婚和继承风险。

关于协议的内容,我们建议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

1、父母双方均同意这笔钱作为对子女的赠与,如遇离婚,不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后该笔资金的持有方(或管理方)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该笔基金。

2、父母双方如发生身故,该笔基金归对方所有。针对该笔基金,剥夺此外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 

建议二,人寿保险,积少成多有什么工具可以零存整取,收益稳定,人寿保险首当其冲!作为的成长基金的人寿保险,我建议父母做投保人,未成年儿女做被保险人,同时签订第二投保人协议。

父母给子女投保,离婚不分正常的逻辑是投保人离婚,保单现金价值应该分割,但法律也有特例(关于人寿保险在离婚中如何处理,非常复杂,以后专文论述)浙江高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十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为子女购买的保险,在离婚时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为子女购买的保险视为双方对子女的赠与,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江苏高院《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43条(3)为未成年子女购买人身保险的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未成年子女购买的人身保险获得的保险金,如果未成年子女未死亡,应当专属于未成年子女所有。

离婚时,如果为未成年子女购买的人身保险合同尚处于保险有效期的,因保险的最终利益归属于未成年子女,该保险应当视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签订第二投保人协议,父母去世后定向传承保单是投保人的财产,所以投保人去世后,甭管被保险人是谁,保险都应该由投保人的继承人进行继承但是如果投保人生前就签了遗嘱,或者签了第二投保人协议(其实第二投保人协议本质就是自书遗嘱),那么父母中途离世,这张保单所代表的全部资金利益,直接转给第二投保人即可,省去了若干继承风险。

建议三,家族信托,灵活安排以上两种方式适合于普通中高产家庭,对于巨富之家,有什么方式设置家族成长教育基金,毫无疑问,必须是家族信托!前文《的财富管理:秦可卿遗言和家族信托》已经分析过,巨富之家,在你繁花似锦烈火烹油的时候,请及时设置儿孙的成长基金。

我国江浙地区有“女儿红”传说,生了女儿的父母会酿造一坛酒,封存起来,女儿出嫁的时候再喝——蕴含了父母之爱的女儿红,无畏岁月,历久弥新每一个新晋父母的我们,当你怀中那个柔软的生命向你微笑,当你面前那个蹒跚的幼儿向你奔跑,是否也有酿造一坛女儿红的冲动?。

用最妥当的方式窖藏你的酒,用最恰当的方式继续你的爱。

往期回顾《红楼梦》的财富管理:秦可卿遗言和家族信托离婚期间,你立遗嘱了吗?一个千万不能忽视的问题我立的遗嘱,一定会执行吗?——遗嘱执行程序介绍“法定”vs“指定”,法定受益人就等于遗产吗?金菊向晚分外香——孝亲敬老,不得不谈的老年人婚姻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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