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散文随笔

设计作品版权声明(设计作品版权声明模板)

作品著作权(版权)登记申请办理指南为进一步提升全民版权意识,体现著作权人(企业)个人价值和品牌价值,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方便公众了解作品权利

设计作品版权声明(设计作品版权声明模板)

 

作品著作权(版权)登记申请办理指南为进一步提升全民版权意识,体现著作权人(企业)个人价值和品牌价值,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方便公众了解作品权利归属,有效保护著作权人(企业)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鼓励著作权人(企业)对相关作品进行自愿登记,现将办理流程公示如下:

一、受理作品类型1.文字作品:包括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涵盖各类体裁的文章、书籍);2.口述作品:包括演讲、讲座等;3.音乐作品;4.舞蹈作品;5.戏剧: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哑剧等;6.曲艺:包括小品、相声、评书、快板、坠子、二人转等;

7.杂技作品;8.美术:包括绘画、书法、雕塑、篆刻、建筑、设计等;9.摄影作品;10.电影(电视)(短视频)作品;11.图形(模型):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12.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二、登记申请所需材料1.个人作品登记需要提供资料如下(除音视频形式作品刻录光盘外,其余一律A4纸形式):(1)作品登记申请表1份(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2)作品1份;(3)著作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4)作者与著作权人不是同一人的,还需提交版权声明(协议)1份, 作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2.公司(单位)作品登记需要提供资料如下(除音视频形式作品刻录光盘外,其余一律A4纸形式):(1)作品登记申请表1份(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

(2)作品1份;(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5)作者的版权声明(协议)1份;(6)作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7)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书1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理人工作证明1份。

三、材料提交审核及寄送登记申请材料备齐后,可先提交到所辖区委宣传部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自行邮寄到自治区版权局审定(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591号自治区版权局1楼收发室版权管理处柜子收件人:版权管理处 电话:0991-3637174)。

四、网站公布审核通过的作品信息在“全国作品登记信息数据库管理平台”上进行公布,查询网址:(http://qgzpdj.ccopyright.com.cn),点击全国作品登记信息数据库管理平台(在下方),输入著作权人姓名或作品名称或登记号并完成安全验证即可查询登记信息;登记信息在网站上已公示后,可到自治区版权局领取作品登记证书。

五、注意事项1.同时申请多个作品时,每个作品填写一个申请表(并含告知书、承诺书和审核意见表一套),其余材料1份即可2.填写申请表时,申请表格式及其文字内容请勿修改或删除,如果填写内容较长,可将字体缩小即可。

3.文字类作品正文用三号字;作品一般彩色打印(复印)A4纸形式即可;作品大的或者实物可以拍照后,彩色打印A4纸形式并在空白处注明作品名称;含音视频的刻光盘,并在光盘上注明作品名称4.所有作品收打印(复印)件,不收原件,所有材料签字必须要本人手写签字。

5.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证书)一律需要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拒收扫描、拍照件)6.申请版权登记免费7.邮寄申请材料时,主动跟踪邮寄信息,避免丢失,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克拉玛依市委宣传部咨询电话:0990-6229589。

克拉玛依区委宣传部咨询电话:0990-6259511独山子区委宣传部咨询电话:0992-3685370乌尔禾区委宣传部咨询电话:0990-6961182附作:作品登记申请表(含告知书、承诺书和审核意见表)

克拉玛依市委宣传部2024年3月23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