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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可以这样州的结构(州的结构二年级)

但是近些年来,随着我国自治州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城市规模迅速扩张,我国30个自治州都开始面临着一些发展瓶颈,尤其是自治州相对于地级市存在着许多的劣

居然可以这样州的结构(州的结构二年级)

 

自治州是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区域的地级行政区,有利于我国民族自治区域的发展但是近些年来,随着我国自治州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城市规模迅速扩张,我国30个自治州都开始面临着一些发展瓶颈,尤其是自治州相对于地级市存在着许多的劣势。

比如自治州驻地县级市或县城“单打独斗”,导致自治州的中心城区发展空间受限而无法做大做强;自治州没有下辖区而在“放管服”改革后出现州本级没有行政审批权限,导致州本级“虚”化为了“上传下达”的“二传手”;又如自治州与驻地县或县级市行政机构重复设置,导致出现州(府)与市(府)同城现象,存在自治州与州府所在地的县级市“一城两府”的行政管理体制。

因此,城镇规划君何方洪认为,我国可以考虑与时俱进地对自治州行政区划进行一定的改革,比如可以考虑将州府县或县级市改为“州辖区”,扩大自治州的中心城区发展空间和城市规模;也可以考虑把自治州改为地级市,原自治州下辖的原郊县改为自治县,将自治州一级的民族自治政策下沉到县级行政区。

一、我国的自治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旗)三级(盟并不是自治地方,而是跟地区完全一样)其中自治州是我国的地级行政区,跟地级市、地区(盟)平级,都是正厅级的行政区划。

我国目前共有30个自治州,主要分布在我国西部地区,而中部地区只有湖南省和湖北省各一个自治州,东部地区则只有吉林省有一个自治州(一)云南省共有8个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州府景洪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州府泸水市)、大理白族自治州(州府大理市)、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府楚雄市)、迪庆藏族自治州(州府香格里拉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府蒙自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州府文山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州府芒市)。

(二)青海省共有6个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州府玉树市)、海南藏族自治州(州府共和县)、果洛藏族自治州(州府玛沁县)、海北藏族自治州(州府海晏县西海镇)、黄南藏族自治州(州府同仁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州府德令哈市)。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有5个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府库尔勒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州府博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府伊宁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州府昌吉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州府阿图什市)。

(四)贵州省共有3个自治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州府凯里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府都匀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府兴义市)(五)四川省共有3个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州府西昌市)、甘孜藏族自治州(州府康定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府马尔康市)。

(六)甘肃省共有2个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州府合作市)、临夏回族自治州(州府临夏市)(七)中东部地区共有3个自治州其中吉林省1个自治州,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府延吉市);湖北省1个自治州,即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府恩施市);湖南省1个自治州,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府吉首市)。

二、自治州与地级市的区别自治州和地级市都是我国的地级行政区,在行政级别上,自治州和地级市地位是相同的,因此不存在具体的行政级别高低之分(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在行政区划序列上都属于地级行政区,只不过行政级别为副省级)。

城镇规划君何方洪将地级市与自治州的主要区别梳理归纳如下:第一个区别是地级市与自治州的设置区域不同自治州主要设置在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只要少数民族比例达到一定比例,且该少数民族区域没有设置同民族的自治区,就可以设置自治州了。

而地级市的设立则不依据少数民族聚居区域而设立,其有着人口、经济等设立条件但是目前我国除了30个自治州和7个地区、3个盟以及省自治县级行政区以外,其余地区都设置为了地级市而且现有的7个地区和3个盟未来都会撤地设地级市,或撤盟设地级市。

第二个区别是地级市与自治州的数量不同我国地级市是数量最多的地级行政区,目前地级市总数达到了293个,其中副省级省会地级市10个,副省级国家计划单列市5个,其他普通地级市278个而自治州的数量要远远少于地级市的数量,目前我国共有30个自治州,仅仅是地级市的十分之一。

第三个区别是地级市与自治州的行政中心名称不同我国自治州的行政中心被称为首府或州府,绝大多数为县级市,少数为县或镇比如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州府在西昌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州府在伊宁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州府在库尔勒市,海南藏族自治州的州府在共和县城,海北藏族自治州的州府在海晏县西海镇(并不是海晏县城)。

而地级市的行政中心一般在市辖区,也有个别地级市政府驻地在县城,比如辽宁省铁岭市政府驻地在铁岭县,而不在银州区第四个区别是自治州与地级市的行政首长任职资格不同自治州人民政府实行州长负责制,自治州的州长主持本级人民政府工作,州长由自治主体民族的公民担任。

比如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州长必须是彝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州长必须是朝鲜族而如果是两个民族自治的自治州,也由两个民族轮流担任比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州长就由藏族和羌族轮流担任而地级市的行政首长则无具体的民族身份要求。

三、自治州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自治州是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地级一级的民族自治地方,设置自治州有利于我国少数民族飞地区的发展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各自治州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自治州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自治州府城镇的城市空间进一步拓展,民族自治地方现行的行政区划设置和行政管理体制一定程度制约和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城市化和“强县扩权”“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进程中,由于自治州特殊的行政结构,自治州面临着改革行政体制机制的瓶颈比如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推行的地区改地级市(撤地设市),就是当一个地区的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规模增长到了一定程度并达到地级市标准后,原则上就将这个地区撤地设地级市(以前我国是按照这种客观规律来操作的,但最近十多年已经不遵循这个规律了,基本将地区都撤地设地级市了,比如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山南市、昌都市、林芝市、日喀则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吐鲁番市,青海省的海东市,海南省三沙市等都是城市规模小、经济实力弱、工业基础差的地级市),有利于拓展经济发展和就业空间,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

但是我国自治州的自治形式却既限制了自治州本身的发展,又制约着州辖县、市的发展但是自治州又不能变成地级市,因为根据我国的宪法规定,如果自治州变更为地级市后,就会失去民族自治地位,不再享有民族自治地方才能拥有的自治权和各种优惠政策。

这也是全国各省的地区纷纷撤地区设地级市后,我国30个自治州中却没有任何一个自治州改过地级市,且从设立以来一直维持原有自治州行政建制的主要原因而且自治州下辖的市和县必须要保持现有的行政地位从自治州的地域关系上来看,自治州下辖数个县和县级市,由这些县和县级市组成一个民族自治州。

而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讲,自治州与其所下辖的县级市和县之间是上级与下级的行政管理关系自治州需要对县级的施政进行领导,县和县级市必须接受自治州的领导,必须接受自治州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及监督而地级市可以下辖市辖区和县,但并不能下辖县级市,地级市与县级市只是代管与被代管的关系,但地级市下辖的县和县级市都可以撤县或县级市设立市辖区,拓展地级市的中心城区发展空间。

这方面自治州就遇到了瓶颈,自治州只能下辖县或县级市,而不能下辖区这导致自治州要么驻地在县城,要么驻地在县级市中心城区或普通乡镇自治州政府所在的县可以升格为县级市,但是今后只能靠这个县级市单打独斗了,不可能像地级市一样把周边的县或县级市撤县(县级市)设区。

可以设立区(市辖区)且允许拥有多个市辖区就是地级市相比自治州最大的优势,市辖区数量越多,往往城区人口规模也越大,可以提高经济集约程度邻近的一些县市如果改成区以后,有利于市域的统一规划,包括交通、产业布局、空间配置、土地的利用等。

这样作为中心城市来说,土地和空间资源配置就大了,就有更多的回旋余地、更大的配置空间除个别单区市(58个单区市)外,绝大多数地级市都有两个及以上的市辖区重庆直辖市拥有26个市辖区,京沪津三大直辖市都是16个市辖区,武汉、成都、西安、南京、广州、沈阳、济南和杭州的市辖区数量均达到10或10个以上,北上广深以及天津、南京、武汉、厦门、佛山等二线城市,都已经进入“无县时代”。

其城市框架过小,延伸空间不足,中心城市功能无法充分体现市辖区是建制城市的组成部分,能够和所在城市统一进行城市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国土(自然资源)管理、交通建设、产业布局,有利于加快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以及招商引资等。

通过改区扩张城市的人口规模和面积,可以更好地在新增市辖区内利用土地资源原来的中心城市主城区发展到一定阶段,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用地紧张增设市辖区后,相当于增加了中心城市的土地资源,也使得利用土地更加方便然而自治州由于不能设立市辖区,使得自治州的驻地城市只能“单打独斗”,其城市规模无法进一步扩大,产业布局也因此受限,经济发展大打折扣。

四、关于在自治州下设“州辖区”的设想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地级市下可设置市辖区,管辖县并且可以代管县级市,所以地级市形成了行政管理职能完备的地级政府,机构设置完善,权职分明虽然自治州与地级市同属地级行政区,但由于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等的规划编制权力,自治州的驻地也难以通过设立市辖区实现扩容提质。

如果能够实现自治州驻地市撤市设区,使得自治州享有与地级市同等的职权,对驻地市或县城规划、土地等方面的直接管理,理顺自治州行政管理体制,就能统筹驻地辖区内产业发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激发自治州的发展活力以及对周边地区辐射带动能力。

国家曾经制定印发过《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了“支持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率先开展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研究”允许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下设“州辖区”这说明国家已经看到开展自治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黔东南州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希望黔东南州为全国其他自治州的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

因为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4条规定,民族自治州的职能定位为“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现有的30个民族自治州都没有设区自治州设立城市型的区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实施“自治州设立州辖区”体制实际上是本着《民族区域自治法》对自治州定位进行“复位”,并加以“正位”的思想,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所以在保留国家赋予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各种优惠政策的前提下,不把自治州改名地级市仍旧保持自治州体制的基础上,设立“州辖区”让自治州政府获得地级市政府同等的职能和权限,可以有效解决我国目前自治州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束缚,增强自治州本级的财政实力,更好地发挥自治州本级对区域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

因此,城镇规划君何方洪认为,我国可以考虑在不修改宪法的前提下,由全国人大以立法解释的方式授权我国的30个自治州驻地市和周边紧邻的县或县级市改区,进一步优化自治州的城市空间布局,合理有效配置资源,提升区域中心城市发展实力,统筹民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比如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为例,伊犁州直可以考虑将伊宁市、伊宁县、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撤县(市)设区,伊犁州直下设伊宁区、吉里于孜区(原伊宁县)、察布查尔区(继续保留锡伯族民族自治政策不变)和霍尔果斯市、奎屯市、霍城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巩留县、新源县、尼勒克县。

这样伊犁州府驻地中心城区就包括了伊宁城区、伊宁县城和察布查尔县城,将三个城区的建成区连成一片,中心城区跨河(伊犁河)发展,城市规模就扩大了,完全可以发展成为新疆仅次于乌鲁木齐的第二大城市

五、关于将民族自治州改为地级市设想研究我国现行的地方行政区划体制实行“省、自治区—地级市、自治州—县、县级市、市辖区”三级政府体制中,自治州是行政管理权限最弱的因为自治州下辖的县和县级市都是拥有独立财政的一级行政区,县级市和县辖区范围的各项行政事项都由县或县级市人民政府行使了,自治州政府根本没有太多的行政审批权,只是相当于县级与省级之间的“二传手”,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

因此,自治州实际上是“虚”的而“虚”州是造成州县(县级市)体制不顺和利益冲突的主要症结,做实做强自治州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撤销自治州设立地级市后,原自治州下辖的除了州府所在的县和县级市及紧邻的县市外,其他县或县级市可以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条件改为自治县。

这种方式就是下沉民族自治政策到县级行政区,且在没有减少民族自治地方管辖面积的前提下,优化了原自治州与下辖县或县级市的关系,解决了目前自治州与州府驻地县市机构重复设置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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