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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可以这样46公斤黄金(46公斤黄金值多少钱)

于润龙为了讨回自己46公斤黄金,来回奔波了12年,在12年里他不光经历了4次法院审判,徘徊在有罪和无罪之间,家庭也发生了重大转折。

居然可以这样46公斤黄金(46公斤黄金值多少钱)

 

46斤黄金突然被扣,自己也被抓,为讨要黄金12年光阴转瞬即逝于润龙为了讨回自己46公斤黄金,来回奔波了12年,在12年里他不光经历了4次法院审判,徘徊在有罪和无罪之间,家庭也发生了重大转折黄金不管在那个年代都是硬通货。

46公斤黄金,放在现在也是相当难以见到的,更别说是在2000年那个年代,那是相当值钱的。

2002年的一天,于润龙开着他的车在吉林城外的一条马路上行驶着,车子的前边突然出现了几辆车将他的车子拦截了下来,正当他在害怕自己是不是要被劫财的时候,车上下来了几个警察,正当他一脸懵的时候,警察上来一把将他拉下车控制住,其他人直接开始搜车,结果也没让警察失望。

当警察打开于润龙的后备箱的一瞬,金光乍现,当时在场的警察都震惊了,因为从来没一次性见过这么多黄金。随后于润龙连人带财直接被警察带走了,于润龙的人生也从这天开始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从家财万贯到负债累累于润龙是吉林桦甸第一个承包金矿的人,家里开着金店,平均每天的营业额能有数万元,在2002年那个一家人奋斗一年才能赚一万多的年代说他是家财万贯也不为过但就在2002年9月的一天,所有的这一切都化为了泡影。

据当时在场的警察讲述,“他们长这么大,从没一次性见过这么多黄金,而平常人一生能看到机会很少很少。”

在于润龙被带回警局的时候,也与警察解释说明了这些黄金的出处,但是警察对他的解释置之不理,直接将于润龙和他的黄金全部扣押了,事后警方也出具了扣押清单,清单中明确显示了收缴的这些黄金共有46公斤多于润龙对这些黄金出处的解释是:“在这46公斤黄金中,大概有23公斤多是他自己承包的金矿生产出来的,剩下的是他从海沟金矿购买的,加起来一共46公斤多一点。

都是正当来路,不是偷抢别人的”当时,他还向警方解释了为什么车里有这么多黄金。余润龙在被拘留时宣称,这些黄金是准备送往深圳进行加工的,而且来源也是合法的。但在警察听到他的解释后,还是把他带走了。

根据警方的陈述,这对余润龙来说并不是当时没有根据的问题,而是余润龙在最近买卖大量黄金时收集了大量证据后采取的措施当时他也和警方解释了为什么车子里为什么会装这么多的黄金,被扣押的时候于润龙就解释了这些黄金是准备送往深圳进行加工的,来路也正当,但是警方在听到他解释之后还是将他带走了。

据警方解释,当时并不是毫无根据的去抓捕于润龙,而是在抓捕之前的一段时间就盯上于润龙了,并且是在收集了大量的证据之后,才采取的行动。

警方扣押他是根据《刑法》第225条第一款,对非法经营此类行为,是涉嫌犯罪的原来是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个人买卖黄金,需要获得当时法律规定的相关部门的批准才能经营,而于润龙在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多次买卖黄金,数量超过80公斤。

但据于润龙回忆,当时的同行也没谁办过许可证,当时根本没听过这个说法,而且当时的同行都这么做,凭啥只抓他一个人?

于润龙当时表示很不服气,但最后还是以涉嫌违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车上的黄金也全部被扣押了人出来了,黄金没了在2003年4月的一天,于润龙的妻子赵兰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说于润龙被看守所放出来了,刚开始赵兰也不敢相信,但还是跑到了看守所,到了之后才相信这是真的,这时据于润龙被刑拘已经过去7个月了。

据赵兰回忆,看到丈夫时第一印象就是不敢认,于润龙瘦成了柴骨,顿时一家人抱在一起痛哭。这时大家可能就会疑惑,警方不是说于润龙犯法了吗?怎么突然又给人放出来了?

于润龙从看守所出来没几天就收到了一份检察院给他的不起诉决定书,看到这份决定书才明白过来,原来国务院在2003年的1月份出台了一份文件文件规定个人买卖黄金业务已经不需要经过行政审批了,所以于润龙买卖黄金的行为就变得不违法了。

就在于润龙觉得终于可以把心放到肚子里的时候,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他花费了12年的光阴。

在得知自己无罪的时候,于润龙首先想到的就是,当时自己被扣押的446公斤黄金,在当时自己被刑拘之后,黄金也被扣了,到现在一直还没还给他于是于润龙赶紧去了当年抓捕他的公安局询问,想把自己的黄金拿回来,但是他怎么也没想到,公安局竟然拒绝了将黄金归还给他。

公安局给于润龙的解释是,扣押你的黄金存在很大的法律争议,当时扣押你的时候你是有罪的,判你没收黄金也是有根据的。

这个解释就像一道晴天霹雳打在了于润龙的心头,人是没罪了,但是金子没了,这不是一笔小数目,这可是46公斤黄金啊,没见过罚款这样罚的第一次审判就在于润龙还没弄明白黄金的事情时,又发生了一件让他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

公安机关竟然再一次将于润龙的案子移送到了检察院,而这回检察官再次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判定于润龙有罪最后经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丰满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是错误的,所以依法将其撤销了,在撤销的同时对这个案子提起了诉讼。

于润龙懵了,但是这还不算什么,让他更懵的事情还在后边2004年6月,这个案子在丰满区法院进行审理,并且当庭作出了判决,判于润龙有罪,虽免予刑事处罚,但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国家已经规定了个人买卖黄金是合法的行为,法院为什么还判他有罪?于润龙表示很不服,于是上诉到了吉林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次审判几个月之后,中级法院的判决下来了,判决结果一整个大反转在中级法院的判决书中,因为国家2003年出台的文件在发布之后,个人收购销售黄金的行为是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因此中院判决于润龙无罪看到这份判决书后于润龙心里也有底了,于是在拿到这份判决书后的第二天就拿着判决书再次来到了吉林市公安局,让他们退还他的46公斤黄金。

虽得到了接待,但是得到的回复却是让他回家等消息,但是在家等了2个月,却没得到一点消息但于润龙不想放弃,所以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往返于桦甸和吉林两市的公安机关之间,无数次讨要这些金子,但从未得到公安机关的回应。

在无数次的失望中,他再次找到了公安厅,他的毅力和努力得到了回报。公安局答复称,没收黄金是合法的,不能退还。

而公安局这么说的依据是他们认为国家出台的文件是针对企业的,不适用于个人公安局的说法和中院的判决是完全矛盾的,对此说法于润龙无法接受,于是他继续向公安局讨要黄金因为这笔黄金他花费了大量的资金,他金店的生意自己也没精力去打理,结果就是家里越来越穷。

穷到那种地步呢?大冬天的于润龙的儿子生病了需要赶紧送往医院治疗,但是夫妻二人连3块钱的三轮车都不舍得带儿子坐事后于润龙儿子对二人说到,当时我都病成啥情况了你们连车都不舍得带我坐听到这,赵兰的心里也是极其难受。

很难想到,于润龙从当初桦甸市第一个承包金矿的人到现在的这般境地,不光是因为那笔黄金,还有就是一年年的索求造成的。

就在于润龙苦苦支撑的时候,正在上高二的二女儿在不和家里商量的情况下辍学了而孩子辍学的原因就是即使考上了大学家里也没钱给她交学费供她上学读书在孩子说出因为家里没钱给她交学费供她上学时候,于润龙哭了,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于润龙都没红过眼眶,但在听到女儿的话之后,第一次眼泛泪光,也让他觉得自己没有用。

于润龙为了讨要那笔黄金他的人生已经付出了如此高昂的代价,而那笔黄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讨回来?

在这期间2004年的司法考试还以这起案件为原型出了考题,而考题的标准答案是公安局应当归还当事人的黄金!但现实的结果却不是这样直到2006年的时候吉林市公安局终于给了一份答复书,但答复书的决定还是不退还!。

在答复书中给出的不退还理由之一是:“对违禁品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以他们认为黄金不应退还。

黄金不宜保存?对于这个理由相信不止于润龙一人觉得站不住脚,大家也很难认同这个理由吧?众所周知,黄金可以说是能永久保存的物品之一还有一个理由是公安局在办理这起案件的时候是按照当时的法律进行处理的,因此这起案件不是错案,所以也不能办理收入退库。

但是这些理由在于润龙的律师却认为,不管是公安局当初办理这个案子是否是错案,都应尊重法院的终审判决。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笔黄金不予退还?

从2003年到2012年,9年的时间都没能将黄金要回来,就在于润龙即将绝望的时候吉林市公安局在2012年的8月主动打来了电话,主动提起了黄金归还的问题,这是九年来于润龙第一次看到希望于是他高兴的坐车去了吉林市公安局,但是到了之后的,出现了一个让他意想不到的情况,在他刚进入公安局的时候突然出现了6个身强力壮的警察将他包围了,并将于润龙控制了起来。

警方说他买卖黄金的案子又出现了新状况,中院在查阅卷宗的时候发现这个案子的判决有问题,于是认定这个案子应撤销原判,并重新审理。

第三次审判于润龙听到这个整个人都傻了,不是都判无罪了吗?这又是怎么一回事?也就是这时,于润龙的律师发现了其中的反常,于润龙的律师注意到,于润龙的逮捕书落款时间是2012年8月13日,可是中院在做出撤销原审判决书的刑事裁定书中的落款时间,也是2012年8月13日,一天时间将所有的流程都走完了,这处理速度堪称神速。

于润龙的律师猜测这是事先商定好的,否则不可能在一天内同时送达。于是于润龙在时隔9年后因为同一起案子再一次进了看守所。案子也回到了丰满区法院的手里,兜兜转转一切又回到了起点。

于是案子的审理结果又变成了于润龙有罪,但是免刑罚那笔黄金第一次出现在了判决书中,判决结果就是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没收这笔46.384公斤的黄金第四次审判对于这个结果,于润龙并不认同,于是他再一次上诉到了吉林中级法院,一年后这个案子被再一次审理,而这次的审判结果再次来了一个反转。

中院在这次审理中再次判于润龙无罪,这时距离于润龙已经再一次在看守所关了7个月了在经过了这些曲折之后,于润龙拿到了两份无罪审判书,这也让他对讨回黄金更有信心了,于是他再一次去到了公安局讨要黄金,这次得到的结果让他整个人都崩溃了。

警局的人回复他说:“你问那笔46公斤的黄金吗?那笔黄金早就不在公安局了”原来早在10年前那笔黄金在被扣押之后的第五天,公安局就将那些金子卖了而公安局给的理由是,46公斤黄金保存是有风险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海关等部门在查扣到的金银应当及时交售到人民银行,所以他们才做出了迅速处理。

根据公安局提供的单据显示,在2002年就以384万的价格将46公斤黄金,全部卖给了中国人民银行。最后这笔卖黄金的钱,公安局上缴给了吉林市财政局罚没处。

公安局是按规章办事,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对于涉案财物要妥善保管,随案移送,并且必须等到法院判决生效之后才能做出相应的处理吉林市公安局在卖这笔黄金的时候是在他们扣押的第五天,这个时候案子还没开始审理,更没有到宣判的时候。

所以于润龙的律师认为公安局的这个处理存在一定的问题,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扣押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财物及孽息,任何个人及单位都不得挪用损毁或自行处理。

在面对于润龙方的据理力争之下,吉林市公安局终于在2015年1月4号作出了一份赔偿书,他们将按照口咬时的金价赔偿于润龙384万余元对于这个赔偿款于润龙认为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接受因为46公斤的黄金卖了348万元是在2002年时候,在这十几年间随着金价的不断上涨,46公斤黄金早就不是这个价了,按照2015年黄金的市价,那批黄金的价值已超千万。

而我们国家对于这种情况也有明文规定,于是于润龙要求公安局按照国家规定赔偿决定做出当日的财产价值进行赔偿。

对于于润龙的要求公安局也不同意,他们认为赔偿384万的变卖款是合理的,不管怎样市公安局都应为自己的错误买单眼看事情愈演愈烈,于是市公安局再次介入了最后的结果就是吉林市公安局出具了一份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撤销了原384万的赔偿决定,由赔偿义务机关按照调解协议在3个月内返还赔偿请求人于润龙46384克黄金。

这是时隔12年,于润龙第一次看到他的金子,为了这笔金子他和他的家庭在这12年里经历了太多的苦难,虽然金子要回来了但是他的生意却没了当时和他一起的同行在这12年里已经发展成了亿万富翁了,而他却因为这笔黄金支付了12年的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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