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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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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可主张2倍工资如果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来源:每天学点法律知识综合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应从何时起算?案号:(2017)粤03民终18325号裁判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额外支付的一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惩罚,并非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因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限制的范围,而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一年的规定。

此外,用人单位因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额外支付的一倍工资应随劳动者正常的劳动报酬一起逐月发放,而劳动者在领取当月工资时就应当知道用人单位是否依法支付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如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在领取当月工资时就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期间应自劳动者领取当月工资时逐月起算。

来源:每天学点法律知识综合人社部发布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劳 动 合 同(通 用)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 动 者):签 订 日 期:年月日注 意 事 项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单位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应当与招用的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就劳动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三、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五、劳动合同应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确需涂改的,双方应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劳动者应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交劳动者的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甲方(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注 册 地:

经 营 地: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户籍地址:经常居住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务完成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 乙方工作岗位是,岗位职责为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乙方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条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特点,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1.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依法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2.依法实行以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甲方应采取适当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3.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应采取适当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第五条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第六条甲方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于每月日前足额支付:1.月工资元2.计件工资计件单价为,甲方应合理制定劳动定额,保证乙方在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3.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月基本工资元,绩效工资计发办法为。

4.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第七条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计发标准为或元第八条 甲方应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从甲方获得的工资依法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九条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 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的规定第十一条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有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六、职业培训和劳动保护第十二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乙方应主动学习,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第十三条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依法告知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提供职业病防护措施,在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并采取书面形式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八、双方约定事项第十九条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第二十条 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要求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应当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二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九、劳动争议处理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申请调解或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中记载的乙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劳动合同期内通知相关事项和送达书面文书的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化,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条 双方确认:均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内容,清楚各自的权利、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1续订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订本合同一、甲乙双方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续订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止。

二、双方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2.;3.三、除以上约定事项外,其他事项仍按照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继续履行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变更劳动合同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年月日起,对本合同作如下变更:1.;2.;3.二、除以上约定事项外,其他事项仍按照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继续履行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来源:每天学点法律知识综合遇事找法、裁判文书网、人社部,谨供普法参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青海普法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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