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土资源厅_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举报电话号码?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版)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透明度,促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版)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法规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公开。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
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二、主动公开信息省自然资源厅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行政机关的职权,在政府信息形成以后,向社会主动公开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一)自然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厅机关机构设置及其工作职责职能,办事制度、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三)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等各类自然资源规划;(四)省级自然资源统计信息;
(五)厅政务服务清单、指南、流程,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关办理结果;(六)执法种类、依据、程序以及处理结果等;(七)厅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情况;
(八)厅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九)投诉、举报途径;(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主办件答复;(十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部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可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zrzyt.hubei.gov.cn),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点击所需要的公开信息三、依申请公开信息(一)受理范围除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我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为: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省自然资源厅西侧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时间(时间随机关工作时间调整)联系电话:027—86656353
传真号码:027—86656353电子邮箱:zrzytysq@hubei.gov.cn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1(三)公开程序1.申请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点击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登陆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zrzyt.hubei.gov.cn)下载;不能上网下载的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载体的提示,以便本机关工作人员查询和答复请申请人准确填写表格中联系电话、地址、邮箱,以便回复。
2.申请方式(1)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人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并提交《申请表》(2)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电子邮箱。
(3)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4)当面申请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本机关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本机关受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代为填写《申请表》,但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签章或者按手印予以确认3.申请处理(1)审查收到申请后,本机关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据《条例》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件不完备的,将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完整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在收到申请的当天予以登记。
(3)答复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情况给予书面答复:(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我厅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我厅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七)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四)收费标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四、申诉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投诉投诉电话:027-86656190电子邮箱:zrzytysq@hubei.gov.cn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
邮政编码:43007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原文链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版)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与行政复议):xxgk-xzfy。
电子邮箱:xxgkxzfy@vip.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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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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