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死缓比无期好_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怎么办
10月17日,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魏鹏远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
10月17日,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魏鹏远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也就是俗称的“死缓”那“死缓”到底要不要死呢?跟通俗讲的“死刑”又有什么区别?什么是死刑?死刑,也称为极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犯人通常都犯了极为严重的罪行。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年度工作报告称,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统一死刑适用尺度;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一最基本的人权。
什么是“死缓”?死缓,是死刑缓期执行的简称,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的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适用死缓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判处死缓后,到底是如何“执行”的?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根据上述四种处理方法来看:根据(1)条款,只要魏鹏远在随后的两年时间里,没有故意犯罪,他将减为无期徒刑 根据(2)条款,魏鹏远有可能会减刑为25年有期徒刑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
魏鹏远罪行重,法院宣判时,就已经直接否掉了其减刑为25年有期徒刑的可能魏鹏远一案法院宣判时,法院除宣判魏鹏远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外,还判决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魏鹏远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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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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