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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代理(广告代理合同协议书)居然可以这样

问题描述:中国境外广告公司为中国境内企业在中国境外发布广告,是否缴纳增值税?案例实操:中国胜利汽车厂为了开拓本企业小汽车在美洲的销售市场,与美洲

广告代理(广告代理合同协议书)居然可以这样

 

问题描述:中国境外广告公司为中国境内企业在中国境外发布广告,是否缴纳增值税?案例实操:中国胜利汽车厂为了开拓本企业小汽车在美洲的销售市场,与美洲广告公司签订《广告代理合同》,委托美洲广告公司在美洲以电视、广播、路牌形式发布广告,合同总金额200万美元。

请问:中国胜利汽车厂对外支付外汇时,是否负有增值税的扣缴义务?政策解析:广告代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税目中的文化创意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第十二条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美洲广告公司销售文化创意服务的购买方在我国境内,但是由于该文化创意服务完全在境外发生,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美洲广告公司没有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也就是说,美洲广告公司没有在我国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不负有我国增值税纳税义务综上,中国胜利汽车厂不应扣缴美洲广告公司的增值税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注意,并不是境内单位或个人接受了境外单位提供的服务、无形资产,对外付汇时都要扣缴增值税。

分析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发生地是否在境内,是决定是否扣缴增值税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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