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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满满直播延时(直播延时规定)

9月23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关于《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网络演出剧目经营活动 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共八条,包括六部分

干货满满直播延时(直播延时规定)

 

9月23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关于《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活动 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共八条,包括六部分内容,在相关概念、管理要求、剧(节)目内容、行业管理、鼓励行业创新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经营活动需取得许可证进口内容应先进行内容审查通知提到,《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网络演出剧(节)目是指将音乐会、演唱会、音乐节、舞台戏剧(含歌剧、话剧、舞剧、音乐剧等)、曲艺、杂技以及国外特色舞台文艺等演出活动(以下简称“舞台演出活动”),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通知明确规定,以下情形属于提供网络演出剧(节)目:• 将境外举办的舞台演出活动通过网络直播的• 将录制的舞台演出活动以音视频形式通过互联网提供的• 提供专门为互联网传播制作的无现场观众舞台演出活动或虚拟舞台演出活动的

• 通过个人直播间提供舞台演出活动的通知要求从事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活动向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取得经营范围包含“网络演出剧(节)目”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对进口和国产网络演出剧(节)目提出了管理要求

:提供进口网络演出剧(节)目,应当报文化和旅游部进行内容审查,内容审查通过后方可向用户提供;提供国产网络演出剧(节)目,应当在向用户提供之日起30日内,报文化和旅游部备案另外,通知明确,进口网络演出剧(节)目是指参演人员包含境外演员,或举办地、录制地在境外,或虚拟演员、虚拟舞台演出活动的版权属于外资机构或境外人员的网络演出剧(节)目。

经营单位加强内容管理责任直播应采取延时方式播出网络演出剧(节)目不得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内容据悉,具体禁止内容如下:(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通知对网络演出剧(节)目内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单位的责任,包括应建立健全内容管理制度,设置独立的内容管理部门,配备适应内容审核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负责网络演出剧(节)目的内容管理,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用户产生内容的实时监控。

通知专门提到,采用直播方式提供网络演出剧(节)目,应当采取延时直播方式播出,并安排专人对网络演出剧(节)目进行实时监管,发现内容问题第一时间阻断并及时处置通知还要求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鼓励行业创新发展,要求行业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行业自律工作。

采写:南都记者 王一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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