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散文随感

不要告诉别人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赔偿标准)


记者同志:您好我是一家酒店大堂经理,前段时间酒店生意不太好,老板决定辞退员工关闭酒店对于企业的决定,员工表示理解但在结算员工经济补偿金时,企业方与职工方产生了争议企

不要告诉别人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赔偿标准)

 

记者同志:您好我是一家酒店大堂经理,前段时间酒店生意不太好,老板决定辞退员工关闭酒店对于企业的决定,员工表示理解但在结算员工经济补偿金时,企业方与职工方产生了争议企业方认为,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应该按职工拿到手的实发工资确定,而职工方认为,他们听说经济补偿金是按职工应发工资,即企业应该发放的工资数确定,双方争执不下。

请问,经济补偿到底是按实发还是应发工资计算?柳柳柳柳:您好经济补偿金到底怎么算?我们认为首先要确定计算标准按照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为标准,其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标准有了,那么“平均工资”这个计算基数如何确定?通常来说,劳动法律法规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即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中的所有工资,也就是所谓的应发工资,但在实践中,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或多或少会比应发工资少一些,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等,甚至是伙食费、房租费、水电费等,因此,经济补偿金基数的正确计算方式,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为准。

当然,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由于酒店在上海,计算经济补偿金基数时,需要剔除职工因延长工作时间所获得的报酬,因为其属于非经常性支付的 “特殊”工资,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计算中(据劳动报消息 赵竺安)【来源:中工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举报/反馈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