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散文小品

代理报关(代理报关服务属于什么服务)万万没想到


壹问题提纲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提供代理报关服务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贰会员提问我公司是一家国际货代公司,向税务局备案了国际货代免税客户委托我们公司安排货物出口,我们公

代理报关(代理报关服务属于什么服务)万万没想到

 

壹问题提纲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提供代理报关服务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贰会员提问我公司是一家国际货代公司,向税务局备案了国际货代免税客户委托我们公司安排货物出口,我们公司出具货代提单给客户,并根据客户的贸易条款,向国内的客户收取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用,其中包括代理报关费、代理订舱费等,请问是否可以根据有关国际货代服务免税条款享受免税的政策?。

叁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一、销售服务……(六)现代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2)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代理报关服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十八)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肆专家指导代理报关服务不属于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不能享受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其他业务同理,如属于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则可享受,否则,不能享受二壹问题提纲企业发生的与研发相关的差旅费可否加计扣除。

贰会员提问我公司是一家企业,开展的研发项目需要派研发人员去北京某高校实验室测试相关数据,请问我公司上述业务发生的差旅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享受加计扣除?叁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六条规定,其他相关费用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第三条规定,关于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的问题(一)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企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项......,(二)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

;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肆专家指导贵公司开展研发活动派研发人员出差发生的差旅费属于研发活动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

壹问题提纲雇佣残疾人只发工资不承担社保能否享受加计扣除贰会员提问我公司本月安排了6名残疾人就业,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按月发放工资,但不承担社保,由残疾人自己缴纳,请问我公司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享受残疾人职工工资加计扣除?

叁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第三条规定,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

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四)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肆专家指导贵公司雇佣残疾人按月发放工资但不承担社保的,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享受残疾人职工工资加计扣除。

四壹问题提纲航空公司开具的退票费电子普票能否抵扣进项税贰会员提问我公司取得一张航空公司开具的退票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问能否作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叁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90号)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肆专家指导贵公司取得航空公司开具的退票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属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39号文件第六条所规定的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能作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五

壹问题提纲员工培训取得的餐费专票能否抵扣进项税贰会员提问我公司员工外出参加技能培训,报销了一笔培训期间的费用,其中包括一笔餐费,并且取得了餐费专用发票,请问这张餐费专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叁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六)项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条第(一)项第

5点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修改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肆专家指导贵公司员工参加培训发生餐费,虽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按照财税。

2016 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

END来源:原创声明:本公众号致力于好文推送,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分享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所发文章仅供参考交流,请勿依照本订阅号中的信息自行进行投资操作,若不当使用相关信息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