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商品科目(发出商品科目什么时候用)学会了吗
【注意】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购买方尚未提货时,确认收入,存货不再属于销售方,属于购买方,销售方单独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进行登记。
本文来源于会计网(http://www.kuaiji.com/),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会计政策、实操、考证相关信息,可以关注会计网或者关注微信号ID:wwwkuaijicom,随时为你提供最新行业资讯!初级会计实务 第四章第一节 销售商品收入
一般销售商品业务(一)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时点1. 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 交款提货销售商品的,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3. 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应该在发出商品的时候确认收入。
4. 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根据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一次确认收入5. 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应该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二)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存货跌价准备贷:库存商品【注意】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购买方尚未提货时,确认收入,存货不再属于销售方,属于购买方,销售方单独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进行登记如果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销售方已经发货,不确认收入,存货转入“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仍属于销售方存货,不属于购买方存货。
【例题】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6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2 000元;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该批商品的成本为420 000元借:应收账款 702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 000借:主营业务成本 420 000贷:库存商品 420 000(习题精讲+难点答疑+题库+绝密押题+往期预习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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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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