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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尸报告(验尸报告格式)快来看

文/记者叶伟中国江西网讯 医患关系在当今已成为关注热点。但在医患关系中,有一种医生的职业并没有受到干扰,那就是法医。现代社会上有法医职业,那么在

验尸报告(验尸报告格式)快来看

 

文/记者叶伟中国江西网讯 医患关系在当今已成为关注热点但在医患关系中,有一种医生的职业并没有受到干扰,那就是法医现代社会上有法医职业,那么在古代是不是也有类似职业呢?其实中国历史上早就有和现在法医一样的职业,如电视剧《大宋提刑官》、《洗冤录》等古装剧中都有法医的身影。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这些影视剧其实都是根据宋慈的传奇一生创作的被誉为法医学鼻祖的宋慈在信丰和赣州均任过职,为赣民主持正义宋慈在江西印记深看过古装剧《大宋提刑官》《洗冤录》的人会发现,剧情都是围绕古代法医神奇破案展开。

在没有任何科技帮忙,全靠手摸、鼻闻、眼瞧的古代,真相来得更加有意义实际上,这两部颇受关注的古装剧都是根据宋慈的传奇一生创作的,而宋慈和江西有着深远的渊源根据记载,41岁那年,宋慈任信丰县主簿,算是正式踏上政坛。

宋慈40岁成为提刑官之后才开始学习医学,他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写出了《洗冤录》,至今仍为很多法医系学生提供刑侦法医的入门常识刘克庄饯别宋慈时,曾写下《满江红·送宋惠父入江西幕》一词据记载,南宋时期,赣闽地区民贫、地狭、人稠,百姓处水深火热中,民反和兵乱频频发生。

安抚使郑性之深慕宋慈有拨乱反治之才,延入幕府参预军事当时,江西南部三峒里少数民族发生变乱,赣南数百里都很混乱刘克庄在词中不仅希望宋慈尽快平定叛乱,好快点回家,也劝友人不要残酷镇压起义的峒民,而应采取招安的措施妥善处理。

宋慈当场允诺嘉熙三年(1239年),宋慈升任司农丞知赣州次年,提点广东刑狱,发现所属官员多不履行职责,有拘押数年的案犯未理清曲直,于是制订办案规约,责令所属官员限期执行仅8个月,就处理了200多个案犯之后,移任江西提点刑狱,为赣民主持正义,严办违法盐贩。

古代“法医”如何验尸“验尸无据可依,以致奸吏指轻作重,以有为无,造成许多冤狱!”宋代的徐似道著有《检验尸格》当时他任江西提刑时写出这本著作,规定检验官验尸应于伤损处当众唱伤痕,众无异词后再记录在案,作判案凭据。

此验尸规则经朝廷颁行,系我国第一部司法验尸技术专著查阅徐似道、宋慈等传奇人物在江西的事迹可以发现,在那个时期没有“法医”一说,但有类似干法医工作这样的人,如秦国的“令史”,到唐宋时“仵(wǔ)作”便是事实上的法医。

那么,古代法医如何验尸呢?在《大宋提刑官》中,为判断死者是被杀后焚尸还是被烧死的,官府将尸体喉部切开,若气管中没有烟灰则说明是被杀后焚尸,气管中有烟灰和烧烫伤则说明是被火烧死的另外,古代还有被烧死的人“腮部发红,面呈芙蓉色”的说法,这背后其实有文化象征的含义,也有现代依据。

如果人是被烧死的,由于火场有大量一氧化碳,吸入后血红蛋白跟一氧化碳结合变成碳原血红蛋白,颜色鲜红,所以尸体上就能看到颜色很鲜红,若是死后焚尸就不会有这个现象现代考古出土文献显示,早在先秦时期,办案时已要求验尸。

实际上,古代刑侦检验方面的文献专著很多,如《折狱龟鉴》(宋代郑克撰)、《棠阴比事》(宋代桂万荣撰)、《洗冤集录》(宋代宋慈撰)、《折狱龟鉴补》(清代胡文炳撰)等这些书中都有不少古代法医验尸的记载《折狱龟鉴》中有一则《证匿》,说的是三国时办案和验尸的经过。

当时,一名女子有外遇后,伙同奸夫把丈夫杀了,为掩人耳目还伪造失火致死如何验明死者是被谋杀的?县令张举想出一招,使案情真相大白:“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而积薪焚之,活者口中有灰,杀者口中无灰因验尸,口果无灰也,鞠之服罪。

”从上述来看,张举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弄来两头猪,杀死一头,另一头不杀,将两头猪都投入燃烧的柴堆中结果,被烧死的猪嘴里有灰,而被杀死的猪嘴中没有女子的丈夫嘴里不见污物,她无话可说,认罪伏法古代难寻江西籍法医

据初步统计,江西古代有史可考的名医近千人,著作达800多部如清代著名医家谢星焕,南城县万坊庙前村人,与陈自明、崔嘉彦、严用和、危亦林、龚廷贤、李梴、龚居中、喻昌、黄宫绣等并列江西历史上十大名医据悉,“仵作”在古代都是由地位低下的贱民担任,大抵是殓尸送葬、鬻棺屠宰之家,其后代禁绝参加科举考试,故成为不少人奚落和嘲讽的对象。

在官方正史中,极少有关忤作的言行记载,在古典小说里仵作更被描写成无赖形象研究者认为,这也许就是古代江西名医可寻千人而法医却难寻的主要原因在宋代衙门里,仵作已参与具体办案,并有了明确分工,仵作就是负责处理尸体,并在检验官指挥下大声报告伤痕。

五代时期起仵作营殡殓丧葬行当,到宋代充当衙门检验官员助手,到元明时则成为正式检验鉴定吏役,清代还出现了专门针对仵作的培养与奖励制度“凡斗殴伤重不能重履之人,不得扛抬赴验,该管官即带领仵作亲往验看”《清会典·刑部》记载,仵作是官府所雇用的专门为刑事案件检验伤势的专业人员。

之所以要“亲往验看”,含有查勘现场之意但成为法定检验吏的仵作们在官署内的地位始终没有提高,他们的官方身份甚至被讥为“贱役”,成为不少人奚落和嘲讽的对象,仵作行人还被人简称为“屠行”然而,正是这些“屠行”里“贱役”的职业司法化,以及“贱役”们从事检验死伤技术的专门化,使仵作的作用在刑事诉讼中不断提升。

古代验尸也有回避制验尸必须“差无亲嫌干碍之人”《洗冤集录》出版于宋朝,宋慈在书中对验尸提出了严格要求,连验尸报告的格式写法都明文规定实际上,先秦时官府已对验尸作出司法要求发生凶杀案,法医要及时勘验鉴定,且不能一人单独办案。

在《封诊式》“贼死”报告中可见,除“令史某”外,还有“牢隶臣某”随“甲”一起前往唐代,验尸工作已法制化,唐律中有验尸方面的硬性规定,宋朝的法医学检验、中毒鉴别、急救措施等更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或非致命,即令仵作指定喝起。

”据《洗冤集录·验尸》记载,即使不是致命伤也要责令仵作当场报出来这个时期的宋朝,验尸成为侦办凶杀案通行司法鉴定手段后,仵作便常被官府雇用为“法医”,操验尸体仵作工作时,要在主持检验的官员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验尸情况要在现场大声报给主持官员,最后由验尸官员得出鉴定结论另外,由于仵作报酬很低,难免行为不端如果验尸时受贿舞弊,有主观造假、作伪等腐败行为,都将受到严惩如在唐朝,法医检验不实要被判杖刑甚至坐大牢,即使失误也要承担责任。

《唐律疏议·诈伪》中“诈病死伤检验不实”一条规定:“诸诈病及死、伤受使检验不实者,各依所欺减一等,若实病死及伤不以实验者,以故人罪论”宋朝也有相关规定,《洗冤集录·条令》记载:“诸行人因验尸受财,依公人法。

”■新闻链接宋慈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宋慈(1186年~1249年),字惠父,汉族,建阳(今属福建南平)人,与理学大师朱熹同乡,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县,唐相宋璟后人,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南宋著名法医学家,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宋慈所著《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专著,在中国元、明、清三朝是刑、法官必读之书,先后被译成法、英、荷等多种文字他比意大利人佛图纳图·菲得利写成于公元1602年的同类著作要早350多年(江南都市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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